关于涉及到盗窃罪行的案件,在经过正式立案之后,大致需要历经四个月左右才能开展正式的法庭审讯工作。在此过程中,在立案之后的刑事拘留阶段,所能允许的最长期限为不超过37天;而在逮捕后所需进行的侦查调查阶段,通常情况下需要耗时两个月之久。当公安机关完成所有侦查工作并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之后,检察院通常会在一个月之内就案件是否应该被起诉做出最终决定。如果检察院决定对该案提起公诉,那么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并进行审查之后,若发现其中包含了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便应决定启动开庭审判程序。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受理公诉案件之后,必须在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