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以寻求取保候审的批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首先,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甚至是独立适用的附加刑处罚;
其次,由于其可能会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制裁,采用签订取保候审合同时不会给社会带来危险;
再次,若犯罪嫌疑人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已怀胎数月,抑或是正处在哺乳期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