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时,即可构成强奸罪:
首先,犯罪主体需具备年龄在14周岁以上且能够承担刑事责任的男性身份;
其次,从主观方面来看,必须是基于故意心理,并且具有实施对女性进行性侵犯的明确意图;
再次,犯罪客体则是指妇女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性权利;
最后,在客观方面,需要有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具体行为表现。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