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若触犯了以下四种情形之一,便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1.在高速疾驰或激烈竞赛中,情节异常恶劣者;
2.在清醒状态下仍酗酒并驾驶机动车辆者;
3.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者;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