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咬伤应归类于软组织受损,如果需要进行伤情鉴定,那么评估其严重性就得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若咬伤仅仅是软组织或皮肤表层的损伤,且若被诸如猫、狗等动物所咬伤,伤口破损程度较轻的话,进行伤情鉴定可能并不能够被认定为伤势严重。
然而,如果被猫、狗等动物咬伤的情况相当严重,那么在进行伤情鉴定时,很有可能会被评定为轻微伤。因此,具体的评定结果需视伤口的严重程度以及当地相关机构的评判标准而定,故无法给出一个统一的结论。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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