唆使他人进行强奸行为者,应被判定为强奸罪的共同犯罪分子,并根据犯罪情节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如果强奸行为性质恶劣且情节极其严重,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直至终身监禁或死刑。所谓教唆犯罪,即是指通过劝说、利益诱惑、指令、煽动、贿赂以及威胁等多种手段,向原本没有犯罪念头的人传授自己的犯罪思想和计划,从而促使其按照教唆者所设定的犯罪意图行事,达成犯罪目的。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