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用人单位对员工工资的拖欠并不算违法行为。但对于受此影响的员工来说,他们有权搜集到与之相关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记录等),继而采取如下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首先,他们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投诉;
其次,他们还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要求就欠薪事宜展开劳动仲裁。比如,以未能按期足额发放工资为理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同时索要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如果当事人仍然希望继续保持劳动关系,那么他们也有权利仅提出追偿工资的请求。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