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罪涉及到的加重处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若被告人实施强奸行为且情节严重恶劣,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
其次,如果该被告人针对多个女性或未成年人进行了性侵犯,那么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会相应增加;
再者,如果该被告人在公共场合对女性或未成年人进行公开的性侵犯,那么他将会受到更重的惩罚;
此外,如果被告人与两个及以上的同伙共同实施了强奸行为,那么他们所面临的法律制裁也会更加严厉;
最后,如果被告人对未满十岁的女孩进行性侵犯,或者在性侵过程中对受害人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那么他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指控。
同时,如果被告人的行为导致受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引发了其他严重的社会问题,那么他也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