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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种强奸罪的加重情形有几种

八种强奸罪的加重情形有几种
从社会广义认识上讲,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即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多数人看来,也属于强奸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而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2024-08-05 09:18:37 已帮助14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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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种强奸罪的加重情形有几种
强奸犯罪涉及到的加重处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若被告人实施强奸行为且情节严重恶劣,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
其次,如果该被告人针对多个女性或未成年人进行了性侵犯,那么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会相应增加;
再者,如果该被告人在公共场合对女性或未成年人进行公开的性侵犯,那么他将会受到更重的惩罚;
此外,如果被告人与两个及以上的同伙共同实施了强奸行为,那么他们所面临的法律制裁也会更加严厉;
最后,如果被告人对未满十岁的女孩进行性侵犯,或者在性侵过程中对受害人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那么他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指控。
同时,如果被告人的行为导致受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引发了其他严重的社会问题,那么他也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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