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一方存在过错可否少分财产依据是什么

一方存在过错可否少分财产依据是什么

在处理离婚事宜中,对于存在过错行为的一方,其所能获取的财产份额可能会相对较低。通常情况下,离婚财产应按较为平等的方式进行分配,但若男女双方无法就该问题达成合意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话,则需要由法院依照优先考虑子女抚养责任、保护女性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从而导致有过错方在婚姻财产的分配过程中被判获分配较少或根本无法得到任何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新修订:2024-08-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
扫一扫,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