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针对绑架罪所设定的相关条款中便可了解到,绑架行为的成立是基于其特定的犯罪目的(如以勒索钱财为主要动机)以及具体的犯罪行为(包括将他人当作人质进行挟持或涉嫌偷盗刚出生的婴儿等)等因素而被判定为犯罪。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涉案金额并非是构成绑架罪的必要条件,这意味着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只要犯罪者的犯罪目的与实施的犯罪行为满足了绑架罪的定罪标准,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绑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