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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赢了单位不给钱怎么办

劳动仲裁赢了单位不给钱怎么办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
2024-08-05 13:45:53 已帮助25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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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赢了单位不给钱怎么办
若在劳动仲裁之后,用人单位仍然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款项,那么作为权益受损的劳动者,此时就可以向上诉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关于如何实施具体措施,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相关规定,该法案的第51条明确指出,所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产生合法效应的调解书和裁决书,都应该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严格遵循,并且应根据其规定的期限予以履行。如果哪一方当事人无法按时履行上述法律文书,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就有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相关程序,向法定的司法机构申请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受理申请的法定司法机构将需依法处理并执行。结合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们更进一步了解到,实体法律所生效的民事判决以及裁定,当事人均须承担义务严格落实,且必须无条件履约。对于任何一方,尤其是故意拒绝履约的一方,他们的对手则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甚至可以由审判员直接转交给执行员进行执行。
另外,对于调解书以及其它需要由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也都必须给予充分的遵守和落实。同样地,如有一方刻意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对手也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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