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冒充警务人员什么处罚

冒充警务人员什么处罚

冒充警务人员什么处罚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8-05 13:54:13 已帮助163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冒充警务人员什么处罚
冒名顶替警察职务者将以招摇撞骗罪论处。若此等行为进一步发展为采用欺诈手段实施诈骗,对国家机构之尊严及正常运作造成损害时,便会被视为招摇撞骗罪得以成立。
至于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情况,通常会被处以五天至十天不等的拘留处罚,并同时课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情节稍微轻微的情况,则可能仅给予五天以下的拘留或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