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是否须履行备案程序,实际上并非强制之举。只需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签署或盖上印章,即可使得该份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此外,尽管部分地区可能存在相关规定要求对劳动合同进行备案,然而,这并非国家法律法规所设定之强制性义务。在实际操作中,除非出现某特定状况明确要求,否则此类备案处理一般而言并无必要性。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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