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骑单车过程中不幸遭遇电动车撞击,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应对:第一种情况是若未引发人身伤害或死亡等严重后果,且当事人对于事故发生的原因与经过均无异议,那么他们便可以立即从事故现场撤离,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并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有关损害赔偿问题;而在第二种状况下,如果确实已经产生了人身伤害甚至当事人对于事故发生的原因与经过存在分歧,应该立即向正在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