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工伤事故发生并经鉴定后,通常需要等待三十个工作日方可获得相应的赔偿补偿。
具体来说,就是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收到劳动者递交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全部资料之日起到六十个自然日内,便会得出最终的伤残鉴定结果。当然,如果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鉴定机构内部需要进一步核实或者需要组织专家另行进行复审等原因,那么可能会导致需延期处理。在此种情况下,最长的处理期限为延长三十个自然日,也就是说,最晚不会超过九十个自然日内会给出确切的鉴定结果。而一旦伤残鉴定程序顺利结束,通常会在大约三十个自然日内支付给受害者相应的赔偿款项。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