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与决定: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选择定期进行宣判工作,即将判决结果于一段固定期限后宣布;
其次,法院亦有权采取当庭即时宣判措施,具体而言,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对于人民法院所审理的公开或非公开案件,均应在宣判环节予以全面公开并及时发布判决书。若决定采用当庭宣判方式,则应于宣判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判决书送达给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士。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