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购买者在支付了相应的期权费用之后即可获得在约定时限内以协商价格买卖特定股票的权利。它作为一种极为重要的员工激励手段之一,被归类为长期激励措施的范畴之内。
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原理在于,公司股价在涨幅不断加大的过程中,购买人通过行使期权所能获得的潜在收益也将会随之水涨船高。这实质上便是一份未来的股权分红承诺,至于其是否能够如约实现,将取决于诸多现实因素的综合考量与审慎评估。
《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