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如若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即便未能达成和解,当事人依然具备取保候审的申请资格。在此过程中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取保候审乃是侦查机关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为其行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签发保证书,以此确保犯罪嫌疑人不会避逃或者干扰司法程序的调查工作,并在必要时随时接受传唤。
其次,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无需实施拘留或者逮捕此类严厉措施,但是需要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