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孩子更名的事宜则需要得到另一方的认可与首肯方可进行。在此种情况之下,如果您想要对孩子的名字做相应的改变,那么这就需要您与前配偶再度协商达成共识,并共同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来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在这个过程中,首要的任务是与对方达成共识,确保能提供书面形式的同意证明文件。紧接着,您们需要各自携带好户口簿、身份证、孩子本人的户口本以及离婚材料等必要资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