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抚养权已归属某一方,则该方有权带走子女。作为拥有抚养权的一方,需履行抚养之责,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以及合法权益均有所保障。抚养权的行使者须与被抚养的子女长久共同生活,以便能够充分履行这一重要职责。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的确可以选择将孩子带离原环境。
然而,在做出此类决定时,必须征得另一方的明确许可。否则,如未经对方同意便擅自将孩子带走,可能会侵害到对方的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