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生火灾事件时,应根据损失发生当时的市场价格,或者采取其他适当方式全面承担赔偿责任。在相关损害发生之后,当事人可就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进行自由磋商。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则相应的赔偿费用必须一次性付清;如因特定原因导致一次性支付存在困难,双方可商定分批支付事宜,但在此过程中,受害方享有要求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