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
执行程序完成之后,仍然无法偿还
欠款,那么
当事人很可能面临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困境。这个所谓的“黑名单”主要是指那些
逾期未能遵守生效法律文件规定责任的个人或组织。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当
被执行人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时,人
民法院有权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相应的信用惩戒措施:首先,有能力履行但却故意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其次,通过
伪造证据、使用
暴力、威胁等手段来阻碍、抗
拒执行;再次,利用
虚假诉讼、
虚假仲裁或者隐藏、
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此外,如果被执行人违反了财产报告制度;最后,如果被执行人违反了限制消费令,或者没有正当理由就拒绝履行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