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年却尚未到达十六周岁阶段的未成年人来说,在其行为触及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他人导致重伤或死亡、实施强奸、
抢劫财产、贩卖毒品、纵火、爆炸以及向环境中投掷危险物质等严重犯罪行为时,必须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然而,由于本次事件仅为轻伤案件,且涉及的未成年人为未满十六周岁者,因此并不能被认定为构成犯罪,亦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他(她)的
法定监护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与此同时,学校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此类学生给予应有的纪律处分。在此,我们诚挚地建议各位家长能够更加重视对自己孩子的教育和监管工作,以期能有效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