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合法程序擅自更改员工职位及降低其
工资待遇极有可能违反相关
法规。从严格的法律角度来看,这无疑涉及到了
劳动合同更改的法律问题。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雇主在改变劳动合约中的具体条款时(例如调整岗位以及相应地薪酬待遇),必须遵循与相关员工进行充分磋商并达成共识的原则。如果雇主违反了这一规定,擅自为员工更换岗位或降低工资待遇而未经过充分磋商,那么受影响的员工有权对此予以拒绝。如果由此引发的不公正待遇给员工带来了物质上的损失,员工可以提出要求雇主为此承担
赔偿责任的诉求。然而,在此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例如雇主能够提供有力
证据证明受影响的员工无法胜任原先的职务岗位,而且经过必要的培训或者对工作岗位做出相应调整后仍然无法胜任现有的工作职责,则在这种情形下,雇主仍有权依法且合理地对员工的岗位与薪酬待遇进行适当的调整。但是,在此种特殊情况下,
举证责任应由雇主负责承担以证明员工的“不胜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