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互相
斗殴而导致
受害人身受
轻伤的补偿范畴并非既定不变,而是应当全面权衡各种相关要素从而加以决定。此间通常涵盖了
医疗费用、
误工报酬、
护理费用以及营养费用这四大
类别。对于医疗费用,应当依据实际治疗过程中所支出的数额进行核定;对于误工报酬,应按照受害人的收入水平及误工时长进行精确核算;至于护理费用,则应参照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与护理期限予以评估;最后,营养费用的多少则需要根据受害人的伤势程度以及
医疗机构的建议来作出判断。在所有这些费用中,医疗费用必须以医院所开具的正式发票为依据。关于误工报酬,如果受害人具有稳定的
收入来源,那么就应该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数额进行计算;反之,如果受害人并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就可以参考其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估算。总的来说,
补偿金额的范围可能会从数万元人民币至十余万元人民币之间浮动。具体的数额大小将取决于事例的具体情况,并通过双方
当事人的协商或者由法院进行裁决后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