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无故
拖欠员工薪资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劳动者有权以此为由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同时依法主张经济补偿。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情况下劳动者都可以获得两倍于正常经济补偿标准的
赔偿金。具体而言,如果用人单位自雇佣劳动者之日起满一个月但不足一年仍未能与其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该用人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资作为
惩罚性赔偿。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依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劳动者首先应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如协商无果,则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
仲裁机构提
起诉讼。但是请务必注意,劳动者需要在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否则可能会面临仲裁时效过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