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驾驶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时发生
交通事故,属于被强制保险条款所列明的法定免责事由。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保险公司仍将被要求在其强制责任险的责任额度范围之内先行支付处理伤病员所需的抢救费,并且在事后有权利对违法驾车行为进行过错方进行追讨索赔。在此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关于强制责任险的责任限额分为三个方面分别为:死亡及人身伤害赔偿额为最高 18 万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部分则为最髙 1.8 万元人民币;而涉及财产损失赔偿额则定为最多 0.2 万元人民币。然而,必须指明的是,当
醉酒驾车所导致的损害结果发生之后,保险公司在支付完应负担的抢救费用后,将会依法对责任人提出追偿
诉讼。最后,特别要提醒各位,强制责任险所涵盖的赔偿范围与金额并非绝对固化不变,具体的赔偿数额还需把事故的实际复杂状况以及受害人的实际损失程度等多个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加以全面考虑。总而言之,在醉酒驾车引起的各类事故中,相关的责任归属以及保险理赔问题还是相对比较复杂的。以上内容,均以法律规定和事实事件为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