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陕西地区,对涉及危险驾驶行为的刑事责任认定和惩处,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为准绳。根据该法明文规定,危险驾驶这一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驾驶人员因酗酒而驾驶机动车辆;经证实存在恶意追逐竞驶,且情节严重;在从事提供学生接送服务的校车运营过程中或进行旅客运输活动时,违规严重超出额定承载人数载人,或者严重超过既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等等情况。在此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因酗酒而实施违法驾驶行为的事例,一般的处理方式是依法判处被告分子
拘役,并视其违法情节处以
罚金的合并处罚。而对于
拘役的期限,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为1个月至6个月之间,具体的量刑时间长短将视
犯罪嫌疑人的醉酒程度、所驾用车辆的型号类别、车辆行驶的特定路线及行进速度、该行为是否已产生实质性危害结果,以及其他各类可能影响决定犯罪成立及其严重程度的犯罪事实因素共同决定。同样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
投案自首、检举揭发并协助国家司法机关破获其他犯罪事例等表现良好的情节,这些都将成为法官在量刑上进行考虑的有利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