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尚未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即展开预售活动属于非法行径。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
商品房预售须依循严格程序并取得相应的预售许可证明。如若未按照上述规范进行预售,便构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严重违背。在此种情况之下,所签署的商品房预售协议通常将被判定为无效。而作为
消费者,您有权向开发商追索已支付但未获得合法保障的款项,甚至有权利提出合理的
赔偿请求。同时,当地相关监管机构会对开发商的
违规行为实施
行政处罚,包括勒令其立即停止预售活动、处以罚款等措施。因此,在您选择购
买房产之际,务必要确保开发商已经依法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从而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