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寻求查阅其未成年子女的
犯罪纪录时,所面临的情况较为复杂且难以预料。通常而言,普通公民无权任意查阅除自身以外的其他人的档案资料,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子女的
案底记录。所谓的“案底”,通常特指
犯罪记录,而这些记录则由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妥善保管。若父母因特定的法律程序或者具有充分的正当理由,如涉及到子女的
监护权变更、某些
特殊职业资格审查等事宜,他们必须向相关执法机构提交申请,同时还须提供合法且合理的依据,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之后,才有可能被赋予查阅案底记录的权利。然而,究竟能够查阅到何种年限的案底记录,这主要取决于事例的性质、处理结果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具体规定。总的来说,这种类型的查阅行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