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他人提供赌博场所的行为是违反法律
法规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严格规定,凡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为赌博活动提供场地或相应设施的,都将受到五天以下
拘留或是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处罚。如果情节较为严重,例如屡次为赌博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从中获取的利益金额巨大、诱骗青少年进入赌博场所等行为,将会被处以十天到十五天不等的拘留处罚,同时还要接受五百元至三千元人民币之间的罚款。若是此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更为严重的法律法规,比如涉嫌构成
开设赌场罪,那么就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条款进行
刑事追责。在具体的处罚力度上,会结合提供赌博场所的次数、规模以及从中获得的利润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