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情形需要进行深入而细致的案情研究和法律判断。首先,必须明晰您同朋友间是否确立了明确的
保管合同关系。假如有书面契约约定朋友负有对您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之责,而由于朋友未能履行或者未适当履行相应义务,导致那些财产遗失,那么朋友恐怕将面临着必须承担
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您仅仅是暂时地把这些财物交给朋友代为存放,而且朋友并无主观上的故意或者严重疏忽大意行为,那么他所承担之责任可能会相对较轻甚至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官会全面考虑诸多因素,包括财物的实际价值、财物遗失的具体原因以及双方
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等。因此,您需要提供充足的
证据,例如能够证明财物价值的相关文件、关于您将财物交由朋友保管时的相关协议等等,以支持您的
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