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形下,首要任务即是明确肇事犬只所有者应负之责任。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若犬只主人未能为犬只采取足够有效的拘束措施以防此类伤害事件的发生,则须承担
侵权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倘若犬只主人明知犬具有攻击倾向而故意放任犬只伤人,
情节严重的话,该行为可能涉嫌触犯故意
伤害罪名。对于受惊吓和伤势较重的两周岁女童而言,其
法定监护人有权提出
诉讼,向恶犬主人索取
医疗费、
护理费、营养费、
交通费等为治疗及康复所必需的合理费用,同时也包括因伤
误工而损失的收入。若致残,还需
赔偿相应的辅助器具费与
残疾赔偿金;若不幸致死,更应赔偿
丧葬费及
死亡赔偿金。至于具体的
赔偿金额与责任判定,则需要全面考量各方面的过失程度、伤害后果等诸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