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车相撞致使两
人死亡所应判处的
刑罚,其结果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首先,需要由相应的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明确的界定,以此来确定各相关方在整个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比例。在此基础上,倘若一方或者双方的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存在着违反
交通规则的行为,例如
醉酒驾车、
超速行驶、
闯红灯等不良行为,而这类行为恰恰又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所在,那么他们极有可能会被判定为
交通肇事罪的实施者。具体而言,如果驾驶员被确认为
主要责任人或是承担全责,将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法律惩罚;但是,如果还涉及到
逃逸行为等较为恶劣的情节,那么就会处以三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因为逃逸行为而使得死者伤势加重,甚至是因此直接导致了人员的死亡,那么将会被判处在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另外,我们也不能忽视驾驶员是否存在
主观故意的问题,若是如此,这可能会导致他的行为被判定为更为严重的
故意杀人罪等
违法犯罪的范畴。至于在
民事赔偿方面,所有的
受害人家属均具有权利向
责任方提出包括
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以及
被抚养人生活费在内的各项相关费用的索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