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机关所实行的
诉讼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定期限,往往是明确且
严格执行的。然而,有时我们可能会遇到一种较为罕见的情况,即法庭开庭之后却迟迟未能作出最终判决,这种现象很可能源自于多方面的因素,譬如有关事例的情况较为复杂,则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对各类
证据进行深入的核查,同时也需要对可能涉及的法律条款进行深入的研究等等。在这个时候,建议您尝试联系事例的主审法官或者书记员,了解事例的具体进展状况。通常来讲,按照普通的诉讼程序,所有事例都应该在
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完成审理并作出判决;而对于那些情况特殊的事例,经过院长的批准,可以将
审理期限延长至十二个月;如果仍然需要进一步延长审理期限,那么就必须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至于采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事例,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完成审理并作出裁决。倘若您认为审判机关存在着
违法超期未作判决的行为,那么您有权向上级法院或者相关的监督机构进行投诉,但是在提出投诉之前,您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审判机关确实违反了法定的程序规定。在这段时间里,您需要保持足够的耐心,积极配合审判机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