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持刀追赶未果未能遂终之争议事例的处理结果,往往需在众多因素统筹考虑之后方得以决定。首先,此类事件中提刀追逐的行动本身即带有极其严重的
社会危害性,尽管最终并未成功实施,亦有可能够得上
犯罪的标准。在
刑事法律体系之中,此类行径有可能被判定为蓄谋杀害他人罪或是蓄意
伤害罪中的未遂情形。而对于这类
未遂犯的相应
刑罚,依照本国相关的宪法条文规定,原则上可与正式实施犯罪者相比较,视情予以适度减轻或从轻判决。实际判决将以
行为人身心状态中所体现出的主观意图,追逐行为的具体情境、所引起的社会效应,以及个人是否已有过前科等多方面因素作为评估基础。如果行为人内心深处存在恶念,追逐过程中造成的惨烈情形严重,即便尚未完成既定目标,亦有可能被判以较重的刑度。然而相反地,若行为人之心肠并不算毒辣,且始终无法实现其预定伤害效果,那么或许会得到适当的宽待。然而最终作出判决的权力被交到了有着丰富司法经验的法官手中,他们依据每个具体事例中的
证据及事实进行准确判断后才能下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