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仅十六岁的少年骑自行车撞倒他人致死事件的法律裁定,其过程颇为繁复,需要对众多要素进行全面审慎的考量。首先要关注的便是事故成因的判定,也就是了解骑车人在这起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过错程度。倘若该行为属于蓄意为之,那么便有可能触犯
故意杀人罪的法条;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骑车人的行为仅仅是疏忽大意所引发的,那么就有可能涉及到
交通肇事罪的范畴。在
刑事责任层面上,由于十六周岁尚不足以成为对交通肇事罪承担全部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因此,通常情况下,只有当罪行极其严重时,他们才会面临
刑事处罚。至于
民事赔偿部分,作为
未成年人的
监护人,他们必须承担起对
受害人家属的民事
赔偿责任,其中包括了
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用以及被
抚养人的生活费用等等。而具体的
赔偿数额与责任分配,则需要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来加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