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司法解释,该种行为已经构成
故意杀人罪,属于
犯罪未遂的范畴。在此类性质恶劣至极的罪行之中,
犯罪嫌疑人明显具有蓄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恶意,同时还实施了相应的推搡行为。然而,由于意志之外的因素,例如
被害人侥幸逃过一劫,使得
犯罪未能如愿以偿地完成。针对犯罪未遂的情况,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可参照既遂犯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然而,具体的
量刑标准仍然需要全面考虑犯罪的动机、手段、
危害结果,以及犯罪嫌疑人的
认罪悔罪态度、是否存在
自首立功等情节。通常而言,此类事例的判决结果也不会过于轻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