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孕妇以碰瓷为手段而
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的判断,无疑是一项错综复杂的问题。首先,碰瓷这种行为本身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
诈骗犯罪。倘若此种行为引起了他人
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伤害后果,那么嫌疑人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
刑事指控,即
故意伤害罪。在审理这类事例时,尽管法律会根据孕妇的特殊生理状况做出适当的
判刑处理,但是这并不会对其应承担的
刑责产生豁免效果,相反,可能需要采用如
取保候审等比较宽大的
强制措施来适应被告人的身体情况。然而,侵犯者在进行
犯罪之后,所应承担的
民事赔偿责任却无法由
刑法豁免,受害者仍有权向罪犯索求
医疗费用、
护理费、
误工费等相关损失的
赔偿。至于最终的判决结果,将结合事例的实际情况、充分的
证据收集以及孕妇自身的认罪态度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后才能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