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则,
被拘留七日的情况往往属于
行政拘留范畴。然而,若针对您所提到的"
拘留"二字实际上指代
刑事拘留的话,那么被关押者若拒绝承认其罪行,这种行为本身并不会直接招致不良结果。在
刑事审判过程之中,判定有罪及
量刑所依赖的是完备的
证据链条,而非仅仅依据个人的言辞证词。倘若证据确凿且充足,足以证实涉案人员的
犯罪实情,那么即便是未曾认罪供述,亦可以依法对其作出相应的定罪和量刑处理。但是,倘若被告人选择主动、真实地供述全部罪行,便有可能被认定为
自首或坦白情节,法院在量刑时将会依法对其予以减免惩罚。综上所述,对于是否交代罪行这一问题,它并非决定性的判断标准,而是更取决于司法机构手上拥有的其他证据能否构建出全面、有力的证据体系以支持对
犯罪事实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