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法律框架下,仅凭口头性骚扰没有直接
证据便进行有效判定具有一定困难。然而,仍然可以设法通过多种
间接证据将其串联起来以支持
申诉者所提出的主张。例如,
证人证词通常被视为重要的间接证据,倘若辩方行为受到第三方目睹并经证实存在性骚扰言论;或者相关的通讯记录或短信,显示对方是否有不恰当语汇的倾向。此外,
受害人提供的
证言本身在某些情况下亦可以作为有力证据之一。只要这些证言保持稳定、合理且高度可信,那么其足以对事例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法院在处理此类事例时,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严谨判断,其中包括举证人和被告之间的紧密关系、日常交流方式以及事件发生的具体环境等等。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撑,性骚扰行为的认定难度将会加大。因此,建议受害人务必重视搜集和保留证据,例如对相关情况做好完整的录音、录像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