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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然侮辱未成年人怎么判

教师公然侮辱未成年人怎么判
法律中有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另外,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4-08-20 09:03:29 已帮助13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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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然侮辱未成年人怎么判
在教育领域,教师对未成年人做出公开谩骂或诋毁竟然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具体而言,情节严重者甚至有可能构成侮辱罪。假如侮辱行径尚没有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那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将面临五天以下的拘留或是500元以下的罚款惩罚;如果情节较为严重,涉及到五天以上乃至十天以下的拘留,同时还可能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然而,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已经构成了侮辱罪,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这里,我们所说的“情节严重”,通常是指采取了极其恶劣的手段,影响力和后果也非常严重,对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等等情况。然而,具体的审判裁决,必定会全面权衡侮辱行为的形式、发生的次数、波及的范围、造成的后果以及教师的主观过失等多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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