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刑法法规,
未成年人在十八岁之前的
犯罪行为应当受到犯罪行为发生时相关年龄条件以及特定
罪名的影响而获得减免或者减少
处罚。以一个十五岁的
犯罪人为例,当其在十八岁被司法机关
起诉并审理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这名被告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实足年龄以及他所触犯的具体罪名。如果这个十五岁的少年所犯下的罪行属于刑法中明确规定的特定严
重犯罪,例如
蓄意谋杀、
故意伤害他人导致重伤或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
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那么他就需要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然而,在对其
量刑的过程中,司法机关将会充分考虑到该被告人在犯罪行为发生时的实际年龄以及其他可以减轻或者
从轻处罚的情节。如果这名被告人所犯下的罪行并不属于上述特定严重罪行,那么通常情况下他将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他的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危害,那么他的事例有可能会通过其他法律程序来进行处理。总的来说,最终的判决结果将会是由司法机关根据全案的
证据、情节等多方面因素来依法做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