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从犯参与
受贿活动并获得
赃款一千元的
量刑,必须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对受贿行为的定性以及相应的
量刑标准,并非仅仅依据
受贿金额这一单一因素决定,同时还需要考量各种构成
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所引起的不良社会影响及严重性、是否存在
自首、
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甚至免除
刑事责任的情形等等。单纯以参与分配所得赃款一千元的数额来看,尽管相对较少,但是考虑到其从犯的地位,原则上应给予适度从宽处理。例如可以考虑予以
减轻处罚或者依法免除
刑事责任等不同程度的处理措施。倘若该从犯能够积极主动地退还全部赃款,并且如实地交代本人所涉及罪行的事实情况,以及真诚表达自身的悔过之意,那么在量刑时或许可以得到更为有利的处理。然而,若受贿行为已经引发了极其严重的社会负面效应或者其他恶劣情节,即便受贿金额并不算大,也有可能面临较为严厉的刑事制裁。因此,最终的判决结果将由法院根据每一个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严谨公正的判断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