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二审开庭若出现
证人缺席的情形,需依据具体事例以及相关
证据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通常而言,证人缺席并不会直接导致事例判决结果发生颠覆性的变化。然而,如果证人提供的证词对于事例事实的认定具有决定性作用,并且已经存在充足的其他证据来证实事例事实,那么证人的缺席或许并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然而,若证人的
证言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其缺席又缺乏合理的解释,法庭很可能会对
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做出不利于该证人的评判。在法律层面,证人为出庭作证负有责任,但是如果证人确实因疾病或某种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路程过于遥远等)无法出席庭审,经过由人
民法院批准,证人便可通过提交书面证言、运用视听传输技术或视听资料等手段履行作证之责。总的来说,最终的判决仍然是基于全案所有证据的整体考虑和全面的评估后得出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