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被继承人离世之后,对于他遗留下来的
债务问题,其偿付的主体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判断和分析。如果被继承人拥有一定的遗产,则从遗产中提取出足够的金额用以清偿这些债务,成为首要的解决方案。从法律角度讲,
继承人有义务在他们
继承的遗产范围之内,对被继承人遗留下的债务负担予以清偿。举个例子来说,假设继承人继承到了总价值为一百万人民币的遗产,然而被继承人所积累的债务高达八十万人民币,那么,继承人将按照所继承到的遗产额度来承担那八十万人民币的债务。如果继承得到的遗产不足以完全清偿所有债务,那么剩下的未能偿付部分,除非继承人出于自愿选择继续偿还,否则他们将不再对此负有任何清偿责任。此外,如果被继承人并无任何遗产可供继承,或者继承人选择
放弃继承权,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并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
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当然,在此论述中要排除掉相关的特殊情况,例如涉及到
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配偶仍然需要承担起偿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