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规定,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可超出十二个月。这是我国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运用到的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在此期间,被赋予此项特权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务必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行事,如无执行机关的准许,不得擅
自离开其所在地所属的市或县域等。如果在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截止之时,事例的侦查调查、
起诉以及审判环节尚未全部完成,应当立即解除对其的取保候审措施或者调整其他的强制性手段。值得强调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事例的终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然需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耐心等待最终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