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中一方产生的
债务,在
离婚之后的还款责任分配原则需根据实际状况进行灵活判断与分析。若该笔债务是由于维护和保障夫妻共同生活、或为了实现共同的生产经营成果而承担,亦或是基于夫妻二人的共识共同意愿因此而产生,那么这就被视为夫妻之间的
共同债务,离婚后男女双方都具有对此债务进行偿还的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若能够证实该笔债务的确是由其中一方单独以自己的名义、超越了家庭日常必需开支范围内的消费负担,并且债权方无法提供
证据来证明这项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该笔债务的产生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这就应当被判定为
个人债务,离婚后仅由举债方独自承担还款责任。总而言之,对于债务性质的准确界定,需要我们全面地考虑到债务的使用目的、数额大小、形成时间等多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