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的变动并不直接关系到
公司债务负担。企业作为拥有独立地进行
法律行为能力的
法人实体,将负有以其所有财产为保障,对其
债务全额负责及相应责任之行为规范。原始法定
代表人凭借公司名义展开的各项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由该公司负担。然而,如若原始法定代表人在此债务形成过程中有过失或违背了相关法律
法规的行为,或许需要对此类行为负责。进一步而言,如果公司股东未按约完成或未能完全履行其
出资义务等情况出现,那么他们将在未出资本息的范围内,对公司无法偿还的债务部分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总的来说,公司法人的变更通常并不会引发债务
责任主体的实质性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