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考验期,乃是对经过
假释程序释放的罪犯所设的特定观察时期。假释,是针对那些被判决
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的
犯罪分子所制定的独特制度,这使得这些罪犯在服满一定刑期后,只要他们遵循监规纪律,积极接受教育与改造,并展现出真正的悔过之意,不再对社会构成威胁,便可获得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假释考验期的具体时长,主要由原
判刑罚以及实际执行刑期来决定。举例来说,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假释考验期即为尚未执行完毕的剩余刑期;而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假释考验期则设定为十年。在假释考验期内,罪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接受司法机关的严密监管。如果他们在此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他们的假释资格就有可能被撤销,并被重新收监执行尚未完成的
刑罚。